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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blog BBS - 房价调控 - [博文摘选]  温州炒家是个坏孩子警惕政府救市借尸还魂
引用回复 版主 于 2012-01-09 09:34 AM 发表:楼  主

陈真诚:警惕政府救市借尸还魂


   发表: 2011年12月31日  03:18   陈真诚 



    [导读:如果真的政府救市,所救的最终到底会是什么…本文内容系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人或任何机构、企业做出任何决策的依据,也不构成对文中提及的个人或机构的评价。]
 

    不出早前所料,在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刚刚开始见效的时候,温州危机问题终于暴发了出来。

    于是,一些以既得利益者为主的人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借题发挥,放大至以民间资本借贷问题集中地暴露出来可能暴发中国式次贷危机为由,而放肆炒作,试图鼓动政府救市,松动货币政策。

    这表面看起来是个很冠冕堂皇的理由。不过,如果仔细思考,就不难发现,其背后可能暗藏玄机。

    诚然,在改革开发早期,温州以富于活力的民营经济、活跃的民间资本市场而闻名于世。不过,很快,温州经济就因诸多问题被揭底而失去光环,如用纸张做皮鞋、用旧衣材料翻新做衣服等,于是,赚够了“不义之财”的温州的所谓实体经济开始滑坡,有的企业直接因消费者对其质量的不信任早已垮台。

    之后,一些在早期赚了瓢满钵满的温州人开始“不务正业”,本就缺乏整体实体经济基础、缺乏具有竞争力的技术、缺乏必要的诚信、缺乏应有的理性的实体企业或投机人,成规模地放弃经营实体企业,整个实体经济空心化。

    一些温州企业或温州人,不顾中国整体经济的前景,不顾其他地区老百姓的感受和利益损失,在各地房地产市场及对各类最流行的资产投资领域大肆进行投机性投资,拼命进行炒作,为中国房地产泡沫和其他资产价格泡沫及通货膨胀起到了诱发或推波助澜的作用。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就炒房、资产价格炒作等领域而言,温州可称得上是个不者不扣的“坏孩子”。如今,这个“坏孩子”,因其自身的贪婪、过度非理性的投资投机、疯狂的炒作、置中央政府调控和全国经济风险于不顾等行为,终于开始迎来市场“报应”,这可应证了一句老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然而,最近,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就在温州问题刚暴露开始,一些舆论就放肆炒作,试图引诱政府为那些投机者施救,当地政府也大有欲跃跃救市之势,至少这种迹象已很明显。至此,本文作者陈真诚认为,不能不让担心的是,不排除救市可能“借尸还魂”。

    不免要问,如果真的政府救市,所救的最终到底会是什么?其结果对中国经济尤其房地产调控而言到底是好还是坏?会不会导致更多人更肆无忌惮地去投机?会不会导致泡沫继续膨胀、调控继续不见效进而中经济整体继续向深渊迈进?

    其实,温州只是一个连在浙江都算不上经济强市,GDP占全国总量不到1%,但非理性的投资投机行为却非常疯狂,更是在全国到处煽风点火,炒房炒矿炒农产品,几乎“无恶不作”。1994年住房体制改革后,数温州人开始炒房。随着房价逐年上涨,这一投资群体开始扩大。2003年9月起,温州炒房团在全国声名鹊起,炒房人甚至到处借钱炒房。由于炒房可获暴利,远超实体经济,于是很多人都不干实体经济,转而炒房,或投资房地产开发。在去年温州市百强企业中,除2家房地产公司和6家建筑公司外,其他40多家制造业企业无一不涉足房地产开发。资金不够,就到处借钱,包括高利贷等民间借贷。也就是说,高利贷的民间借贷,近几年一直疯狂。这些,到这次调控开始见效,就出现了所谓的问题,就出现了旨在引诱政府松动调控的危机炒作和要求政府救市的呼声。

    不免要问,对于温州人的疯狂投机和贪婪,政府到底是该鼓励而是该被打击?这个问题的回答,将决定着到底政府该不该去救那些“坏孩子”这个问题的回答。

    应该说,理性的人都应该知道,政府真不能也不应该去为那些投机者救市。否则,会给房地产调控、国人的经济价值取向、经济心态乃至中国经济整体带来谈中问题,可能会导致调控再次不见效,导致泡沫继续恶化,从而导致全国更大范围的经济出现更严重的问题。

    再退一步来讲,不同企业或借贷机构或投资人或借贷人的档次、素质、能力参差不齐,自然会存在弱者被淘汰的竞争规律。全国年民间借贷款有数万亿之巨,偶尔有部分企业或借贷链断裂出点问题,只要整体占比不是很大,又算什么?很正常!银行也会出现贷款收不回的坏账,为什么却对占比很少的民间借贷出问题的个案大叫恐慌?

    既然是市场经济,那么,以高利率为典型特征、高回报为诱惑的民间借贷,既然是高收益预期与高风险伴随的东西,不可能是每家都能成为赢家,不可能没有人不为之风险投入承担风险。每一个具备履行法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享受风险投资权利和高收益预期的同时,同时应有承担风险的义务。在市场经济中,那些在民间借贷中遭受损失的人,只要不是被欺骗或强迫而为,就应该后果自负,风险自担,而不要扯虎皮做大旗,把什么都往社会问题上扯。

    在民间借贷中,对于那些过于狂热的人或企业来说,偶尔有少部分个案出点问题,并不全是什么坏事。少部分人,承受点损失或承点担风险,是他事先应该想到的事情。这可惩罚那些非理性的行为,有利于促进民间借贷市场的自然完善和健康发展。

    对自愿从事风险性投资投机者而言,只能让你有赢利发财的机会而不能让你承受损失乃至破产的风险,这是哪来的逻辑?是什么道理?再强调下,所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人,是自愿而非被强迫或被欺骗的行为,就应该为行为后果负责,对损失或破产风险自食其果,使之以后的行为更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政府以温州等地民间借贷危机而让救市借尸还魂,目前开起来似乎已露出了苗头。比如,温州、鄂尔多斯政府,已相继出台了全面救市计划的一揽子措施;在房价下降、价格等因素制约下的成交低迷导致商品房滞销、房地产调控刚刚见效之际,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就表示将允许地方政府可购买商品房抵量保障房。这些,不能不让人质疑政府将以民间借贷危机、保障性住房建设缺乏资金等为理由而再次曲线救市,让政府救市借尸还魂。

    众所周知,在温州,包括民间借贷在内的大量资金一直在进行炒房等投资投机,大多数企业(尤其那些出了问题或可能即将出问题的企业)都涉足了房地产,或投资开发,或直接买房炒房。而在鄂尔多斯,是中国目前房地产泡沫最为严重的典型之一,几乎每一家企业都有房地产业务。如此现实之下,政府救市,归根到底可能还是在为房地产救市,归根到底可能在救那些炒房者、非理性地投资房地产开发者,让那些炒房者、非理性地投资房地产开发者提供风险担保。

    至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就表示将允许地方政府可购买商品房抵量保障房,不少舆论更是质疑政府想为正在调整的房地产市场托市。当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回应称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不是为了托市,但如下一些问题无法回避:难道在市场上购买的商品房比建设保障房要便宜造价更低?政府没钱建保障房却有钱回购商品房?这说起来确实很幽默!其实,不管是商品房还是保障房,关键点在于价格多高。如果保障房的价格比商品房价格一样高或更高,还能叫保障房吗?

[本帖由 版主 于 2012-01-09 10:14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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