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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blog BBS - 腐败精英 - [报文推选]   江苏徐州"钻石园林"扳倒4蛀虫 举报牵出夫妻贪官
引用回复 版主 于 2011-11-30 12:45 AM 发表:楼  主

江苏徐州"钻石园林"扳倒4蛀虫 举报牵出夫妻贪官


发布:2011-11-15 14:12:10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

    [提要]  办案检察官认为招投标程序混乱监督缺失是发案主因汤丽青法庭受审王朝晖法庭受审王朝晖向苗木供应商索要的价值上万元的衣服  “金桥银路”,说的是架桥修路耗资巨大,堪比用金银铺就。


  “钻石园林”扳倒一批绿化干部

  办案检察官认为招投标程序混乱监督缺失是发案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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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丽青法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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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晖法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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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晖向苗木供应商索要的价值上万元的衣服



  “金桥银路”,说的是架桥修路耗资巨大,堪比用金银铺就。而“钻石园林”,说的是“小小”绿化工程不起眼,其利润空间却很大,更易滋生腐败行为。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2010年以来在园林系统挖出4名贪官,这个容易让人忽视的领域滋生的腐败行为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举报牵出夫妻贪官

  2010年10月,徐州市检察院接到举报,称徐州市九里湖东南湖补绿工程、小南湖曲桥工程、徐丰路绿化工程等项目的招投标存在问题。徐州市检察院将案件线索交由云龙区检察院调查。

  经过分析和研究,云龙区检察院决定从项目承包方负责人朱国兴展开初查。

  朱国兴,江都某园林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办案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2005年下半年刚来徐州发展时,朱国兴的公司仅靠分包一些零活来维持生计,而在短短几年内,朱国兴就承包到了徐州数十个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绿化工程,而这些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人均是同一个人――徐州市园林局原副局长王玉松。

  2010年10月26日,办案检察官依法传唤了朱国兴,朱国兴很快交代了自己的发家史:2008年至2010年,他借用或者冒用他人资质,在中国矿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环艺系副主任汤丽青及其爱人王玉松的帮助下,顺利承接了徐州市大大小小绿化工程10多处,由此攫取了个人财富的第一桶金。朱国兴交代,为顺利拿到上述工程,他先后向汤丽青和王玉松行贿40余万元。

  2010年12月2日,汤丽青、王玉松被立案侦查。

  汤丽青,在案发前不仅负责矿大的教学工作,还负责矿大校区绿化建设工程的方案策划、招投标评审、施工监管和验收工作。在汤丽青的帮助下,朱国兴在矿大南湖校区学院楼周边绿化工程项目的招标中顺利中标。在后来工程验收及工程款的催要过程中,汤丽青也都给予了格外的关照。

  当得知汤丽青的爱人王玉松是徐州市园林局副局长时,朱国兴更是不遗余力地讨好汤丽青一家。汤丽青也靠着自己的职权,帮助朱国兴承接了在矿大的十几个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没有资质帮忙借“壳”

    2008年3月,徐州市九里湖东南湖补绿工程进入招投标程序。朱国兴因没有施工资质被拒之门外,他将这一情况告诉了王玉松。王玉松未置可否,只让朱国兴回去听好消息。没过几天,朱国兴就被通知可以进工地干活了。原来,王玉松替朱国兴找了一家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并如愿中标。

    据朱国兴交代,虽然有了“资质”,但常常因不能及时使用该公司印章而苦恼,王玉松索性就让他伪造几家有资质公司的印章。

    令朱国兴佩服王玉松能耐了得的还不仅这些。2010年3月,徐州市时代大道700万元的绿化工程上马后,王玉松直接让中标公司分一半工程给朱国兴做。

    朱国兴说,绿化工程公开竞标就是哄人的把戏。他与王玉松暗度陈仓,并顺利承接了小南湖曲桥工程、徐丰路绿化工程等项目,每个合同标的都在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得到王玉松如此关照的,不止朱国兴一个。经查,王玉松在诸多绿化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通过暗箱操作、随意变更追加工程量等方式私下运作中标单位,收受施工方好处费40余万元。

    2011年5月10日,汤丽青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朱国兴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涉嫌受贿罪,王玉松目前已被起诉至法院。

    苗木采购亦能生财 

    就在王玉松、汤丽青案查处接近尾声时,云龙区检察院又陆续收到几封举报信,内容都是关于云龙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兼云龙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王朝晖受贿的情况。

    2011年3月5日,王朝晖被立案侦查,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8年下半年,和平路绿化工程进行到苗林木采购阶段,王朝晖作为主管部门领导一边到各地考察,一边物色今后“合作”的伙伴。其间,杭州某苗林木公司的王小(化名)一路上不仅把王朝晖的吃、住、行安排得妥妥当当,还给了2万元的“零花钱”。最终,王小拿到了和平路的苗木订单。

    王小“知恩图报”,之后在王朝晖的父亲生病时,送去1万元;在王朝晖单位组织外出旅游时,又送上5万元;逢年过节,烟酒供应自不必说。拿到好处后,王朝晖先后帮助王小拿到了400余万元的苗木供应单。

    时间长了,王朝晖担心其他苗木供应商有意见,就另外培植了一个供应商。王朝晖从这名供应商处为母亲和妻子索要了价值上万元的衣服和手表。

    今年10月31日,王朝晖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王朝晖的案发,又牵出一批园林系统行贿、受贿案件线索。徐州市检察院由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查办绿化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先后有30余人落入法网,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在专项行动中,2011年6月,云龙区检察院又立案查办了徐州市园林局技术工程处原副处长张兴启涉嫌受贿案。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招投标程序混乱监督缺失是发案主因

    “园林系统贪官接二连三落马,跟绿化工程招投标程序混乱不无关系。”11月9日,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卫东在剖析园林系统系列腐败案发生原因时说,“如何协助有关部门完善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我们目前思考的重要问题。”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权力过分集中、监督缺失,是园林系统职务犯罪频发的原因。

    办案检察官指出,负责绿化工程立项、审批、评标、施工监理、验收等诸环节的工作人员,大都是专业人员或此方面的专家,有的是一人身兼数个角色。在被查处的贪官中,有的人把索贿看成理所应当,不收钱反而不正常。王朝晖在被查处后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工程领域中都是这样,大家都在拿,也好像没什么不好的后果,我也就随了大流。”

    今年4月,云龙区检察院组织徐州市园林系统干部旁听了汤丽青受贿案的庭审。前不久,该院又结合办案向园林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规范绿化工程中的招投标行为,同时加大对发案单位主要领导、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管,定期轮岗,对业务对象定期审查等。



系列报道:之一:

绿色掩映下的腐败 
----徐州市园林局原副局长王玉松等人系列腐败案纪实 


发布:2011年11月       来源:《清风苑》2011年 第11期  作者:李春丽 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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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徐州市园林局原副局长王玉松及妻子--时任中国矿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副教授汤丽青,双双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引来各方关注。
    园林绿化系统产业链长、发案环节众多,在枝枝节节都有腐败发生,徐州云龙区检察院查办的王玉松、汤丽青等人的系列腐败案极其典型,管中窥豹,曝光行业潜规则。
一封举报牵出"夫妻贪官"
    2010年10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徐州市九里湖东南湖补绿工程、小南湖曲桥工程等项目招投标存在问题。徐州市检察院将案件线索交由云龙区检察院查办。
    经过分析研判,云龙区检察院决定从项目承包方负责人朱国兴展开初查。
    44岁的朱国兴是某园林公司负责人,2005年下半年才来徐州承揽园林绿化工程。可在短短几年间,"外来户"朱国兴变身"绿化大鳄"--成为徐州数十个百万、千万以上绿化工程的承包方。
     负责这些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人无一例外均是徐州市园林局原副局长王玉松。
     2010年10月26日,检察机关依法传唤朱国兴。经过突审,朱国兴很快交待了自己的"发家史"。
     2008年至2010年,朱国兴借用、冒用他人资质,在徐州矿业大学(以下简称矿大)副教授汤丽青及其丈夫徐州市园林局副局长王玉松的帮助下,顺利承接了十多个绿化工程。朱国兴为此向王玉松夫妇行贿40余万元。
    云龙区检察院迅速将调查情况上报徐州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发挥"全市一盘棋"的一体化侦查优势,将案件线索分流,全面打击该行业腐败窝串案的专项行动悄然掀起。
    2012年12月2日,汤丽青、王玉松以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评标打分里应外合
    48岁的汤丽青原为矿大艺术与设计学院环艺系副主任,副教授。案发前,不仅负责教学工作,还负责矿大校区绿化建设工程的方案策划、招投标评审、施工监管和验收。可以说,矿大绿化工程从头到尾的操作都离不开汤丽青。对于这样的"工程核心",各路工程公司、包工头竞相示好,他们看中的是汤丽青手中的"评标打分"大权。
    2006年春节前,矿大南湖校区学院楼周边绿化工程进行招投标,汤丽青既是工程顾问,又是投标评委。
    朱国兴瞄准了时机,想在工程上分得一杯羹。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2006年春节时,朱国兴拿着早已准备好的3万元现金叩响了汤丽青的家门,最终,汤丽青收下了这份"大礼"。
     "拿钱办事",汤丽青在这个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拉拢其他评委给朱国兴打高分,并给其他参加投标的单位打低分,朱国兴成功中标。在后来工程验收及工程款的催要过程中,汤丽青也都给予了格外的"关照"。
     一来二去,朱国兴与汤丽青结下了"交情"。
     汤丽青一家的衣食住行,都能看到朱国兴的身影。在外人看来,两家人俨然是"亲戚"。
     汤丽青利用职权,帮助朱国兴承接了矿大的十几个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并在其施工验收过程中提供便利。到了2008年的时候,汤丽青不再负责矿大的绿化工程招投标工作,但她的丈夫王玉松却还是徐州市市政园林局的副局长。
     王玉松的"权力"和"能量"比汤丽青要大了去了。
    工程发标大权独揽
    44岁的王玉松主管着全市重点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包括工程前期的立项、招投标资格评审、工程发标等工作,可谓重权在握。他的权力指挥棒指哪儿,哪儿就生花。
    2008年3月,徐州市九东湖东南湖补绿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朱国兴因没有施工资质被拒之门外。朱国兴着急上火了,他之前在汤丽青处拿到的工程都是零活,压根儿不需要施工资质,这会儿赶鸭子上架,到哪儿去弄资质去!
    朱国兴将此"难言之隐"告诉了王玉松,王玉松嘿嘿一笑,直接让朱国兴回去听好消息。没过几天,朱国兴就被通知可以进工地干活了。
    原来,王玉松替朱国兴"借"了"壳"--找了一家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并"如愿"中标,实际上,这工程还是由朱国兴来承接。
    朱国兴有了"资质"、有了"壳",但却常常因不能及时使用该公司印章而苦恼,王玉松索性就让其伪造几家有资质公司的印章,再由王玉松自己负责审查,当然是一路绿灯。
    王玉松的能耐还不止如此。2010年3月,徐州市时代大道造价700万元的绿化工程上马后,王玉松直接吩咐中标公司,分了一半工程给了朱国兴。
    此后,朱国兴在王玉松的帮助下,顺利承接了徐州市九里湖东南湖补绿工程、小南湖曲桥工程、徐丰路绿化工程等项目,每个合同标的都在百万、千万以上。前后,王玉松伙同妻子汤丽青收受朱国兴等人的贿赂40余万元。
    据王玉松交代,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没有严格的操作程序,有些工程看似有资质的大公司中标,但事后常常被主管单位人为分包给小公司或个体,更多的时候因为项目金额不大,便索性不招标,在具体实施时,主要领导开个会或打声招呼就可以决定工程合同花落谁家。所以,分管工程的领导就是"香饽饽"。
    2011年5月10日,汤丽清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朱国兴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王玉松以涉嫌受贿罪已被起诉至法院。
   苗木采购大发横财
    就在云龙区检察院对王玉松夫妇腐败案查处已届尾声之时,又陆续收到举报,内容都是关于徐州市云龙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云龙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原处长王朝晖涉嫌受贿的情况。其中几笔贿赂款都有详尽的描述,可信度较高,云龙区检察院当即着手调查。
    此时的王朝晖已离开了上述单位,调转入其他部门。举报信上列举的工程现在已是苗木成林,绿地连片。
    初查中,检察官发现,作为主城区所在地--云龙区近年来的绿化工程最为壮观,而在王朝晖主管期间,绿化所需的苗木供应几乎被两家公司联手垄断。而这两家公司正是举报信中频繁出现的行贿单位。
    案件初现端倪。很快,两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被传讯。
    令办案人员意想不到的是,事情虽然过去了很长时间,但这两位跟王朝晖打过交道的商人却仍然愤愤不平,其中一人说:"苗木供应门槛低,买哪家的货,都是王朝晖一个人说了算,而且不走招投标程序,我们不巴结他不行呀!"
    2011年3月5日,王朝晖到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朝晖完全按照收钱多少来决定园林绿化工程的去向。
    现年五十的王朝晖,先后在8个单位和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到了退"二线"的年纪被安排在园林绿化部门工作,王朝晖发现自己占了个"肥缺"。
    2008年3月,王朝晖上任云龙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掌管着全区绿化工程的发包、苗木采购、养护工程,各家公司争相"进贡"。
    王朝晖暗下决心"捞一把退休",但为了安全起见,必须吃倒一两个"可靠"的人。
    2008年下半年,和平路绿化工程进行到苗木采购阶段,王朝晖作为主管单位领导一面到各地考察,一面物色今后的"合作"伙伴。杭州某苗林木公司的王小(化名)很是"服帖",一路吃、住、行安排妥当,还给了2万元"零花钱"。
    最终,王小顺顺利利地拿到了和平路的苗木"单子"。
    王小也"知恩图报",在王朝晖的父亲生病时,他送去了1万元现金,王朝晖外出旅游,又奉上5万元,逢年过节,烟酒供应自不必说。
    王朝晖也是"投桃还李",先后帮助王小拿到了400多万元苗木供应单。
    时间长了,王朝晖担心一家独大,影响不好,便又另外培植了一个供应商,算是掩人耳目。即便是个陪衬,王还从此公司搜刮到价值上万的皮衣、手表。
    如此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让其他供应商看在眼里、气在心里。
    目前,王朝晖涉嫌受贿罪已被提起公诉。



系列报道:之二
一个行贿人撂倒三名“绿化干部”


发布:2011年11月     来源:《清风苑》2011年 第11期   作者:李双双 张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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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谋工程:行贿人以钱开道
    四十出头的李怀东,在园林绿化领域大名鼎鼎。
    他原是云龙湖风景管理处绿化所的一名普通职工,自从下海经商后,承建了不少工程。曾有传言,只要李怀东想干的园林绿化工程,没有他接不下、干不了的。
    李怀东在行业内的关系网络可见一斑。
    2009年初,铜山新区楚河北岸景观带开始招投标,这个占地216亩的绿化工程是人人都想要的香馍馍。
    李怀东便找到了老关系户——徐州市某园林管理所所长张猛帮忙,李怀东自己还特意找了两家公司参与“围标”,给了他们一点好处费。
    一切准备就绪。
    楚河北岸景观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后,踌躇满志的李怀东傻了眼:公告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一级建造师资质,而自己借用的两家公司都是二级资质,根本不符合条件。
    张猛坦言,工程不是他负责的,他也是爱莫能助。但是,作为老朋友,当然是可以想想办法的。
    听到话里有话,李怀东心里有谱了,为拿下楚河北岸工程,还得拿出杀手锏。于是,李怀东表示如果拿到工程,定将厚谢。
    于是,张猛爽快答应了,收下了李怀东所送的2万元。
    拿人钱财:副主任保驾护航
    很快,张猛向李怀东介绍了时任该区建设局副主任、楚河开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的李仲昌。在李仲昌办公室,李怀东信誓旦旦:拿到工程,我一定不会忘记您的。
    2009年,李怀东先后五次向李仲昌行贿现金30万元。重金之下,必有勇夫。
    李仲昌开始了计划的第一步:修改招标公告。为使李怀东借用的两家公司符合资质,李仲昌找到相关部门、单位协调,称公告发布后,由于资质要求太高,许多公司没有通过预审,建议将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更改为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很快,李仲昌的建议得到了批准。李怀东协同两家串标公司顺利入围。
    李仲昌的第二步计划,就是在公告中增加了一些条款。其中有一条,明确要求外地企业必须“在徐州地区两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两年内在徐州地区从事过类似工程”。这寥寥一行字,已不动声色将其他外地企业拒之门外。
    最后,进入投标环节时,只剩三家企业。都是李怀东的“自己人”。早已串通好了投标价格,更有李仲昌作为评委打分。所谓开标,终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
    最终,李怀东拿下了造价高达2000多万元的工程。
    李怀东行贿李仲昌的30来万,不过是其受贿“战果”的六分之一:每逢“进贡”,李仲昌来者不拒,坦然笑纳。从1994年至2010年间,李仲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李怀东等32家单位和个人贿赂,数额高达177.7万元。
暗箱操作:负责人中饱私囊
    被李怀东打倒的还有徐州矿务集团生活服务经营总公司生活管理科原副科长邱琴。
    2005年,李怀东在承接矿务局一项绿化工程时,和邱琴相识。2007年3月,李怀东接到邱琴的电话,矿务局要进行矿区绿化改造工程,该项目主要由她负责,不知李怀东是否有承建意向。人家主动告知,李怀东喜上眉梢。
    第二天,李怀东开出价码,两人一拍即合。
    邱琴告诉李怀东,此次矿务局招标共三个标段,项目工程采取邀标方式,她还将邀请其他两家公司参加投标。于是,李怀东作为受邀的三家企业之一,按照邱琴的指点,将投标重点放在旗山矿、夹河矿、新河矿三个小区。而其余两家公司也心领神会,互相陪标,结果皆大欢喜:每家公司各得一个标段。在邱琴的帮助下,李怀东顺利拿到了造价60多万元的绿化工程。拿到工程后,李怀东如约将8万元送给了邱琴。
    2010年10月中旬,徐州云龙区检察院从李怀东入手,一举清查张猛、李仲昌、邱琴三人腐败系列案。
    2011年下旬,李仲昌、邱琴因犯受贿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5年。
    2011年7月8日,鉴于张猛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过表现,铜山区检察院对张猛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在受贿人锒铛入狱之时,行贿人也没能逃脱法网。
    2011年,李怀东被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除李怀东、李仲昌、邱琴外,其他人物系化名。)



系列报道:之三

徐州园林绿化领域十起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2011-11-14  来源:《清风苑》2011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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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版主 于 2011-11-30 01:5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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